服务上市公司、OTC 公司、控制股东、管理层及投资人,提供持续披露、申报义务、限售股转售、融资合规及公开并购相关法律支持。
对上市公司和投资人而言,真正重要的是在披露义务、交易安排、持股变化、控制权结构和执行时点之间建立清楚的法律路径。
U.S. Securities Compliance Center 作为 BIWL P.C. 的业务板块,聚焦美国证券法框架下的持续合规与交易合规事务。我们的服务对象包括美国上市公司、OTC 公司、foreign private issuers、控制股东、董事高管、战略投资人、PIPE 投资人及公开并购参与方。
我们尤其关注这样的问题:公司是否需要披露?投资人是否需要申报?股票是否可以卖?
交易是否会触发 group、beneficial ownership、Section 16 或 tender offer 相关义务?在规则复杂、时点敏感、跨境沟通成本高的情况下,如何把法律问题转化为一套清楚、可执行、可落地的行动路径?
这正是我们工作的核心。
公司不确定某事项是否需要披露
管理层或大股东需要完成证券申报
投资人持股接近或超过敏感门槛
股东希望出售受限股或移除 legend
项目涉及特殊融资、控制权变化或公开并购
OTC 公司需要持续维护 current information 状态
我们的服务覆盖发行人侧和投资人侧两个维度。发行人侧重点在持续披露、管理层交易制度、融资及 OTC 合规;投资人侧重点在持股申报、Rule 144、Section 16、group 分析及公开并购中的证券法支持。所有服务由 BIWL P.C. 律师执行。
为上市公司及报告义务主体提供定期报告法律审阅、统稿与披露判断支持,协助建立稳定的披露口径和内部协调流程。
针对 foreign private issuer 及中概股常见的持续披露、管理层申报、跨境持股和结构性合规问题,提供专项支持与项目化梳理。
围绕董事、高管及重要股东的申报义务、内幕交易制度、交易前审查及 10b5-1 安排,提供建档、申报与制度配套支持。
针对 5% 以上持股、beneficial ownership、group 关系、投票安排、董事提名权和控制权变化,提供触发判断、文件起草及后续 amendment 支持。
围绕 restricted securities、control securities、affiliate 身份、持股期限、法律意见及 transfer agent 协调,提供股票转售与解禁配套法律服务。
为融资项目中的发行人和投资人提供证券法层面的专项支持,帮助客户在融资条款、披露安排和后续退出路径之间保持一致。
为公开并购、要约收购、控制权收购和私有化项目提供交易结构与证券披露层面的法律支持。
为 OTC 公司提供基础常年支持与专项项目支持,协助把分散的披露和公司行动事项整理成更稳定的执行机制。
根据事项性质和客户需求,我们通常采用以下三种服务方式。我们的工作重点不只是完成某份文件,而是帮助客户在披露、交易、内部沟通和外部执行之间建立一条更清楚的法律路径。
适用于单一、明确的法律事项,按件处理,范围清晰,收费透明。签署委托前提供书面 Scope of Services 说明。
适用于需要持续披露、持续交易前审查、反复出现合规判断或需要长期外部证券律师支持的公司及投资人。月度或年度约定,服务内容与配额以书面协议为准。
适用于 PIPE、控制权收购、私有化、公开并购、特殊融资安排或跨阶段交易项目。按项目整体报价,阶段性推进,全程协调各方文件与申报。
所有服务通过明确的四步流程推进。正式委托前,您将收到书面服务范围说明及报价。
描述您的情况,我们评估适用的服务模块及工作量。
提供所需文件清单及书面服务范围说明,确认报价。
签署 Engagement Letter,确立律师-客户关系。
审核材料,出具法律意见或完成申报。
我们关注的不只是"文件提交",而是整体合规逻辑。
很多项目的问题,不在于"有没有文件",而在于谁承担义务、谁先披露、谁的风险更高。我们从责任分配角度看问题,而不只是从表面流程看问题。上市公司、控制股东、高管、PIPE 投资人,每个角色的义务起点和边界都不一样。
证券合规经常与持股结构、SPV 安排、投资权利、董事席位、交易时点和控制权变化相互影响。我们会从整体交易逻辑出发,而不是孤立处理单个步骤。一笔 PIPE 融资可能同时触发 8-K、13D、Rule 144 和未来的 legend removal 流程。
对于中概股、离岸架构持股、跨境投资项目或中文客户主导的交易,我们能更高效地在中英文表达、商业逻辑和合规要求之间完成衔接。我们了解开曼、BVI、香港架构的上市主体,以及通过 SPV、信托、员工持股平台持股的投资安排。
我们既可以为清晰、重复性较高的事项提供标准化服务——Rule 144 意见、Form 4 申报、OTC 披露支持,也可以为复杂项目提供更深入的专项支持:公开并购的证券法路径、私有化中的 group 问题、PIPE 条款的持股比例控制。
2024年9月30日起,13D 初始申报由10日历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,修正申报由"及时"改为2个工作日内;13G 被动投资者初始申报缩短至5工作日;QII 改为季末45天。中国机构投资人须特别注意。
了解 13D / 13G 服务 →新规对高管/董事的 10b5-1 计划新增强制冷静期(90天或财报后2日,取较晚,最长120天)、禁止多个重叠计划、要求书面声明不知悉内幕信息。修改已有计划视同终止并重建,冷静期重新计算。
了解 Section 16 / 10b5-1 服务 →无论您是上市公司、OTC 公司、管理层,还是计划推进交易的投资人,我们都可以协助您评估义务范围、准备文件并推进执行。
请填写右侧表单描述您的情况。我们将在 1–2 个工作日内回复,提供初步评估及服务建议。
提交本表单不构成律师-客户委托关系。正式委托须签署 Engagement Letter。
执业律所:BIWL P.C.(贝钧国际律师事务所)
U.S. Securities Compliance Center(美国证券合规中心)是 BIWL P.C. 的业务板块。本网站所展示的法律服务由 BIWL P.C. 执业律师提供。
主要办公室:New York, New York · 查看律所地址 →
BIWL P.C.(贝钧国际律师事务所)是一家位于纽约的律师事务所,聚焦跨境交易、证券合规及相关企业法律事务。U.S. Securities Compliance Center 是 BIWL P.C. 的业务板块之一,重点服务上市公司、OTC 公司、控制股东、管理层及投资人。
我们尤其擅长中美跨境合规场景,熟悉开曼、BVI、香港架构的上市主体,以及通过 SPV、信托、员工持股平台参与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投资人。